行政院通過 AI 產業人才認定指引 3.0,6 月將發布公務人才認定指引
2026/05/22
為建立台灣 AI 人才的能力標準與培育體系,行政院通過由數位發展部提出的「AI 產業人才認定指引 3.0」。這份指引除了建立 3 類 AI 人才與 5 大 AI 能力架構之外,也因應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與代理式 AI 的快速發展,新增了 AI 治理素養與 AI 協作開發能力兩項內容。
人才指引的核心價值,在於為「AI 人才」這個相對模糊的概念,建立一套可依循的共通標準。當市場上人人都在談 AI 人才,但對其能力內涵卻缺乏一致定義時,企業在招募與培訓上容易產生落差,求職者也難以判斷自身的能力定位。透過建立人才分類與能力架構,這份指引等於為產業與人才之間,搭建了一套共同的語言。
此次指引升級至 3.0 版,最值得關注的是兩項新增內容。其一是「AI 治理素養」——隨著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施行,AI 的應用愈來愈強調合規、風險控管與負責任使用,治理素養因此成為 AI 人才不可或缺的能力。其二是「AI 協作開發能力」——呼應代理式 AI 的快速發展,未來工作者需要懂得如何與 AI 代理協同進行開發與任務執行。這兩項新增,反映了 AI 人才需求正從「純技術能力」向「治理」與「協作」兩端延伸。
值得注意的是,政府也預告 6 月將進一步發布「AI 公務人才認定指引」,把 AI 人才培育的範圍從產業延伸至公部門。這意味著政府不僅要求產業界提升 AI 能力,也要求公務體系本身具備相應的 AI 素養,以因應數位治理的需求。
對台灣的 AI 發展而言,明確的人才標準有助於引導企業更精準地定義能力需求,也讓人才掌握清晰的職涯發展方向。後續值得觀察的是這套指引在企業端的實際採用情況,以及公務人才認定指引的具體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