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CC 將無人機 LiDAR 定為軍用技術,防堵外國製產品滲透

FCC 將無人機 LiDAR 定為軍用技術,防堵外國製產品滲透

2026/08/19

美國 FCC 將無人機 LiDAR 歸類為軍用技術,藉此阻擋外國製產品進入市場。科技戰的範圍正從晶片延伸到感測元件層級。

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將無人機 LiDAR 歸類為軍用技術,藉此阻擋外國製產品進入美國市場。這顯示科技戰的管制範圍,正從晶片延伸到感測元件的層級。

LiDAR 在無人機系統中扮演的是環境感知的核心角色。它透過發射雷射並測量回波時間,建構周遭環境的三維點雲,讓載具能判斷障礙物位置、地形起伏與自身相對位置。相較於攝影機,LiDAR 在低光源與複雜光線條件下的表現更穩定,且直接輸出距離資訊,不需透過影像推算。這使它成為自主飛行與精確導航的關鍵元件。

歸類為軍用技術的判斷依據,在於這類元件的雙重用途特性。同樣的感測能力,用於農業測繪、基礎設施巡檢與物流配送是民用;而用於偵察、目標識別與自主導引則具明確的軍事價值。由於硬體本身並無差異,管制只能從來源與流向著手,而非依據用途區分。

這項分類的實際效果分幾個層面。最直接的是市場准入——被列為軍用技術的產品,其進口與使用將受到嚴格限制,外國製產品實質被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。其次是採購規範,政府與關鍵基礎設施的採購將被要求使用符合來源要求的產品,這個要求會沿供應鏈向下傳導。第三則是技術移轉的限制,相關的研發合作與人員交流也將受到約束。

對產業的影響是雙面的。對美國本土及盟友的 LiDAR 業者而言,這是明確的市場保護,能在缺乏低價競爭的環境中建立規模;但代價是整體成本上升——被排除的產品往往在價格上具有優勢,而替代來源的產能與成本效率都需要時間建立。這個成本最終會反映在無人機系統的售價上。

從更廣的趨勢看,這是管制範圍持續下移的又一個案例。早期的科技管制聚焦於最先進的製程與設備,隨後擴及晶片本身,如今延伸到由晶片組成的感測模組。這個趨勢的邏輯是:當上游管制無法完全阻斷能力取得,管制便往下游的成品與模組移動。

對台灣的相關業者而言,這既是機會也是壓力。作為非中供應鏈的重要組成,台系的光電與感測元件業者可能承接部分轉單;但同時,產品若使用了受管制來源的次元件,同樣可能面臨合規問題——這使得供應鏈的來源追溯成為必要的工作。

後續觀察重點包括:具體的管制清單與執行細則、替代供應來源的產能建置進度,以及其他國家是否採取對等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