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與金管會調整 IFRS 永續揭露準則,強制適用企業縮減至 560 家聚焦高排放與大型企業
2026/09/24
金管會與環境部共同宣布,調整上市櫃公司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的相關規定。在國家永續目標不變的前提下,主管機關參考歐盟及亞洲近期簡化永續揭露要求的趨勢,將強制適用的企業範圍縮減至 560 家,優先聚焦高排放與大型企業。這項調整旨在降低中小型上市櫃公司的合規負擔,同時確保永續揭露的政策重點集中在影響最大的企業群。
IFRS 永續揭露準則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(IFRS Foundation)轄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所制定的全球性框架,要求企業揭露與永續相關的風險與機會,以及氣候相關的財務資訊。台灣自宣布接軌以來,原規劃依資本額分階段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適用,但實務上,中小型企業在資料蒐集、溫室氣體盤查與第三方確信等方面面臨顯著的成本與人力壓力。
這次調整的背景是國際趨勢的變化。歐盟近期大幅簡化企業永續報導指令(CSRD)的適用範圍與揭露要求,減輕企業負擔;亞洲多個市場也採取類似的務實做法。台灣主管機關在此背景下,選擇以高排放與大型企業為優先對象,讓永續揭露的資源投入更有效率。560 家的範圍涵蓋了台灣主要的排放來源與市值主體,仍能滿足國家減碳目標與國際投資人的資訊需求。
業界分析人士指出,這項調整並非放鬆永續要求,而是將政策重心從「廣泛涵蓋」轉向「精準聚焦」。對大型企業與高排放產業而言,揭露要求並未降低,反而可能因為成為主要監管對象而面臨更嚴格的檢視;對中小型企業而言,則獲得更多時間建立內部能力,避免在缺乏準備的情況下倉促合規。
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,永續揭露品質直接影響國際投資人對台灣企業的評價。半導體、電子製造等出口導向產業的大型業者,多數已具備相當成熟的永續報告能力,這次調整對其影響有限;但供應鏈中的中小型業者仍需留意,即便暫不在強制範圍內,客戶端的永續要求並不會因此消失。
展望後續,主管機關預期將公布 560 家企業的具體名單與適用時程。市場將關注這項調整如何與台灣的碳費制度、氣候變遷因應法等政策工具銜接,以及未來是否會依產業發展狀況再次調整適用範圍。